关于开展“感动师大·青年学子”2014人物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5-03-23浏览:12设置

 

关于开展“感动师大·青年学子”2014人物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总支):

    为发现和培养我校青年典型,传承师大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师大积极向上、大气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团委决定于20153-5月举办“感动师大·青年学子”2014人物评选活动。本届“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旨在发动广大师生发掘2013-2014年中身边涌现的感人事迹,谱写华东师大校园内感动你我的美丽篇章。望各单位积极参与,认真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

    本活动旨在积极选树我校青年典型、宣传青年典型、培养青年典型,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和影响在校大学生,引导广大学生爱校荣校,奉贤拼搏,积极进取,努力建设健康、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服务构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33——5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社团联合会

 

四、评选范围

1、评选对象

1)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235岁以下青年教职员工个人或团体

2、评选条件

    2013-2014年两年内,人物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只要评选对象有着震撼人心的人格力量,他(她)的所作所为能够感动师大,就可以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具体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某一方面(如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引起社会和学校关注;

2)以个人或团体的力量,为社会、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3)个人或团体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4)个人或团体在学业、生活、家庭的表现特别感人;

5)推荐对象为青年教职员工个人或团体的,获得在校学生推荐者将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推荐自荐阶段(2015320日-330日)

1)院(系)团委(总支)推荐:

院(系)团委(总支)通过情况排摸,经过评议和推选,向活动组委会推荐本单位合适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单位可将推荐人信息及事迹介绍发送到电子邮箱:tw@admin.ecnu.edu.cn,标题注明××院系团委推荐

2)自荐推荐

认为自身或身边有具备以上一种或几种特点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团体,可以向活动组委会规定邮箱 tw@admin.ecnu.edu.cn自荐或推荐。自荐或推荐需附被推荐人相关事迹简介,同时自荐请注明联系方式,推荐他人者请注明自身姓名、院系、联系方式。

2、第二阶段:人物宣传阶段(20154-5月)

组委会将利用网络平台(“ECNU感动师大·青年学子、青年网、ECNU青年、华东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等微信、微博、网络平台)对推荐人物进行事迹宣传。

3、第三阶段:人物评选(20154月)

组委会将结合广大师生对候选人的评价,并在征集评审意见基础上,确定感动师大·青年学子”2014表彰人物。

4、第四阶段:表彰(20155月)

感动师大·青年学子进行表彰,举行感动师大·青年学子”2014颁奖典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雨杉       成一川 

联系电话:54342667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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