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出版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23-09-26浏览:10设置

为提升音乐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力,培育和打造精品力作,提高研究国际化水平,我院现启动2023年度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管理办法和申报程序等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为推动音乐学院的学术发展,鼓励支持优秀学术著作教材著作出版,确保音乐学院出版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科学管理、规范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项目经费主要来源是校学科发展建设经费,每年拟资助2项,每项3万元。

第三条 资助对象是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第四条 资助项目的确定,遵循“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五条 评审专家由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校外专家组成。

第六条 资助项目的出版物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科发展建设经费资助”字样。

第七条 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对象为音乐学院在职在编教师。

      2.申报的书稿应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出版规定。

      3.每位教师每次只能申报一部书稿,如果审核通过得到资助,则三年内不能再次申报。

      4.申报时,书稿应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内容,完稿的总字数应在10万字以上。

第八条 资助项目需经校内外评审专家评审、全院公示,具体确定的程序是:

      1.申报。请于2023109日(周一)前提交《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书稿样稿(电子版或纸质版)至音乐学院科研秘书处,邮箱:lorawangl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学院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组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和拟资助金额。

      3.公示。拟资助项目和拟资助金额经校内外专家评审通过后,向全院教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申请书附件下载: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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