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关于201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0浏览:556设置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现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奖学金名称

名额

参评范围

网络申请(学生环节)

打印提交纸质材料

校长奖学金

 

一般从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产生;全校范围内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院系推荐候选人,学校组织后续评选。

截止时间:921日;

申请者打开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

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211400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截止时间: 92611:00

材料要求:填写附件2中《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表格为A4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一式40;另附证书和论文复印件等佐证材料1。请将材料集中放入信封中,信封请注意署名,一人一袋。

地点:333办公室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

 

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

1-2

1:针对上述奖学金,音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只集中组织一次答辩(时间预计在1010日前后,详情请关注后续通知);

2依据奖学金答辩结果,前三名为国奖,第四名以后根据名额和排名确定社会类奖学金名单;

3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

1)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受校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2)在学期间任何一门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补考、重修及格也不具备申请资格);

3)在学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级交流保留学籍者除外);

5)学校当年的评审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的研究生。

6)未完成缴费义务且未正常注册者。

4关于网络申请、提交纸质材料,及奖学金答辩,务必关注各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含国奖评审细则).pdf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zip

附件3. 校长奖学金相关材料.zip

 

 

联系人:杜明月

联系电话:54345318

 

本通知由音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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