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三届全国钢琴比赛(高校组)
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三届全国钢琴比赛(高校组)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钢琴艺术的发展,促进钢琴演奏、教育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钢琴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全国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艺术学院钢琴演奏者,包含在校学生和教师;九大音乐学院非钢琴表演专业(音乐教育等专业)学生。
二、参赛名额
比赛分预选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预选赛全国分16个赛区进行,分别为北京赛区、上海赛区、辽宁赛区、山东赛区、河北赛区、江苏赛区、浙江赛区、安徽赛区、陕西赛区、山西赛区、湖北赛区、湖南赛区、四川赛区、福建赛区、广东赛区、新疆赛区。
高校组比赛设教师钢琴独奏比赛和学生钢琴独奏比赛两组赛事。通过预选赛,16赛区各选出教师钢琴独奏2名、学生钢琴独奏6名选手参加复赛,如有赛区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教师钢琴独奏、学生钢琴独奏比赛分三轮次进行现场比赛,复赛选手各为32名、96名,半决赛选手各为12名,28名,决赛选手各为5名,12名。
三、报名方式
1.参赛选手请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hnmusic.org/),认真阅读比赛通知及评选细则。
2.参赛选手直接到各赛区承办院校现场报名。
四、曲目要求
各组预选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均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预选赛、复赛、半决赛比赛曲目,演奏时间低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下限,将取消比赛成绩,高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一) 高校组——教师钢琴独奏
1、预选赛、复赛(演奏时间8—12分钟)
①一首技巧性练习曲
②一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作品)快板乐章
2、半决赛(演奏时间10—15分钟)
①一首中国作品
②一首或多首自选外国乐曲(体裁不限)
3、 决赛
自选下列一首协奏曲,组委会提供钢琴伴奏: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②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③贝多芬《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④贝多芬《C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5
⑤柴可夫斯基《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⑥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⑦舒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54
⑧莫扎特《d小调第二十钢琴协奏曲》K466
⑨门德尔松《g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5
⑩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二) 高校组——学生钢琴独奏
1、预选赛、复赛(演奏时间8—12分钟)
①一首技巧性练习曲
②一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作品)快板乐章
2、半决赛(演奏时间10—15分钟)
①一首中国作品
②一首或多首自选外国乐曲(体裁不限)
3、决赛
自选下列一首协奏曲的快板乐章,组委会提供钢琴伴奏: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②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③贝多芬《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④贝多芬《C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5
⑤柴可夫斯基《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⑥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⑦舒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54
⑧莫扎特《d小调第二十钢琴协奏曲》K466
⑨门德尔松《g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5
⑩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五、奖励办法
1. 高校组设教师钢琴独奏、学生钢琴独奏高校组比赛,各组设金、银、铜奖(可空缺)和优秀奖。
2. 高校组——教师钢琴独奏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2名;高校组——学生钢琴独奏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
3.获金奖、银奖、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比赛日期
1.区域选拔赛将于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
复赛、决赛拟于2015年9月中旬在宜昌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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