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音乐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确定本单位相关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报到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
复试报到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门厅
复试考试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音乐学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按照要求,于2024年3月24日之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3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补充材料(除曲目单外,其余自行打印、线下提交):
①本科学习成绩单
②英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托福/雅思成绩单等)
③毕业论文概要
④获奖证书扫描件
⑤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⑥专业能力考核曲目单
除本科成绩单,以上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不做统一要求,建议在首页列出材料清单目录。
(4)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音乐学院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时间如下:
专业 | 专业方向 | 考核时间 | 考核形式 |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音乐 (专业硕士) | 01 钢琴表演与教学 03 器乐表演与教学 | 2024.03.28 上午10:00 | 现场面试 |
02 声乐表演与教学 04 合唱指挥 06 作曲 07 音乐教育 | 2024.03.28下午 13:00 | |||
艺术学 (学术型硕士) | 01 音乐教育学 | 2024. 03.28下午 13:00 |
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如下:
复试专业 | 复试科目 | 专业方向及相关说明 | 考试形式 | 考试时间 |
艺术学 (学术型硕士) | 1.专业笔试 | 01 音乐教育学方向:音乐教育命题写作 02 音乐史论方向: 音乐史论命题写作 | 现场笔试 | 2024.03.29上午 |
2.演奏或演唱加试 | 演奏或演唱作品一首,乐器不限 | 现场面试 | 2024.03.29下午 | |
3.综合能力 | 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知识体系、音乐基础(视唱)、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 | |||
4.外语能力 | 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 | |||
音乐 (专业硕士) | 1.专业能力 2.专业潜能 3.综合能力 4.外语能力 | 01 钢琴表演与教学 02 声乐表演与教学 03 器乐表演与教学 04 合唱指挥 07 音乐教育 | 现场面试 | 2024.03.29 |
06作曲 | 现场笔试 | 2024.03.29上午 | ||
现场面试 | 2024.03.29下午 |
音乐(专业硕士)“专业能力”考核要求见网站https://music.ecnu.edu.cn/50/6f/c800a544879/page.htm,
*关于“专业潜能”科目的说明:
1.钢琴表演与教学、器乐表演与教学:考查视奏能力,现场抽取乐谱。
2.声乐表演与教学:考查学习新作品的能力,提前一天提供乐谱。
3.合唱指挥:考查随乐指挥能力,现场抽取指挥谱。
4.作曲、音乐教育:考查视唱能力,现场抽取视唱谱。
*音乐教育方向“专业能力考核”中的“教材分析与模拟教学”环节:提前一天提供素材
七、调剂复试
音乐学院各专业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021-54345442,邮箱:musicecnu23@163.com
监督联系方式:021-54345437, 邮箱:ecnumusicjiandu@163.com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