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培养奋发向上的学风校风,向着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迈进,根据我校《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业优良。本科优秀学生应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校级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时,曾获得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学生优先评选。
3、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活动的学生可优先评选。
4、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参与各类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评选。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运动,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符合校优秀学生的各项评选条件。
2、在班级、团支部、年级、院系级、校级各类集体中担任学生骨干,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热心服务同学,富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承担的各项学生工作成效显著,在集体中起到骨干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先进集体
1、班级、团支部、年级、学生社团、实验室等具有一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的组织形式、经常共同活动的集体可进行申报。
2、集体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优良,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或集体活动,为提升校园风气风貌做出贡献。
3、集体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奋发向上,集体在同类型组织中起到榜样和表率作用。
4、集体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运动,全体成员基本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经常开展富有教育意义、深受同学欢迎的各项集体活动。
6、集体中学生骨干以身作则,工作积极努力,成为同学中有威望的骨干力量。
7、集体成员一年中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的人数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学生总数(不含2024级新生)的5.5%,并向上取整。
2、优秀学生干部的人数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学生总数(不含2024级新生)的1.5%,并向上取整。
3、先进集体以实体学部、书院、院系为单位推荐,一般推荐1-2个,全校评选约40个。
4、2024级本科生、研究生及其所组成的集体不参加本次评选。
5、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一,由校团委在学生信息系统中下达。
三、评选流程
(一)优秀学生
1、提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系统,展开左侧“奖助信息”,点击“奖助浏览”进入列表界面,选择“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注意:申请人所在院系需与附件一中所列院系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统一审核。
学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s://xgxt.ecnu.edu.cn/#/login。
2、民主推选
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出申请的情况对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班级会议上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名单。若候选人未经民主投票产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院系审核
经单位党委、行政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所确定的推荐名单须在各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认无异议后登录学工部网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完成院系审批。院系审批一般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但经过副书记授权的团委书记也可以审批。
4、全校公示
校团委对各院系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3天的面向全校的网上公示。
5、学校批准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作为获奖候选人报学校批准,经批准后的申请者为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获奖者。
6、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进入公示名单的学生可以先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在1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本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各单位同级党委公章。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办法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2、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生艺术团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经民主投票产生后,由校团委向各单位推荐,统一参加各单位的评选与审核。如通过审核,该候选人将不占各单位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如未通过审核,该名额自动取消。
(三)先进集体的评选
1、院系推荐并提交书面材料
须经各单位党委、行政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校团委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华东师范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3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集体负责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各单位同级党委公章。
2、全校评审和公示
校团委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评选出约40个先进集体进行为期3天的面向全校的网上公示。
3、学校批准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集体作为获奖候选者报学校批准,经批准后的申请者为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获奖者。
四、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10日
2、院系审批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22日
3、院系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4、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24年12月中旬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成伟 班冬宇
2、联系电话:54345318 54345437
3、材料送交地点:音乐学院161办公室
(纸质材料请仔细参照样表填写)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附件.rar
一、学生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二、2023-2024学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汇总名单
三、2023-2024学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四、2023-2024学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五、2023-2024学年华东师范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六、登记表填写样表
七、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登记表
八、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